证券之星消息,11月7日东方日升公开信息显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3年9月28日、10月16日,你公司分别披露《关于公司仲裁裁决的公告》和对我部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相关公告显示你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接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法院(ICCInternationalCourtofArbitration,以下简称“ICC”)通知,因组件供应合同纠纷,你公司客户FOCUSFUTURAHOLDINGPARTICIPAESS.A.(以下简称“FOCUS”)于2021年7月14日向ICC申请启动仲裁程序,向你公司索偿7,000万美元,ICC于2023年2月开庭审理此案,并于2023年9月作出《裁决书》,裁决你公司应向FOCUS支付7,167.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1,403.3万元),你公司已根据裁决金额全额计提损失,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38,552.47万元。你公司在收到仲裁通知后未及时披露仲裁事项及仲裁进展,直至收到《裁决书》后才首次对外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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