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5日,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冠森科技)发布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预计 2025 年向无锡顺铉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锡顺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不超过 20,000,000 元。2024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 3,311,592.92 元,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是预计向关联方销售量增加。
无锡顺铉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005925166595,住所位于无锡市会岸路 88-2(无锡光电新材料科技园内),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是刘顺祯,注册资本 1138.3709 万人民币。无锡顺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82MA1Y4MHK3X,住所为宜兴市徐舍镇工业园区徐丰路,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是刘顺祯,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
无锡顺铉新材料有限公司现任董事樊利平先生同时担任冠森科技董事职务,无锡顺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无锡顺铉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由此与冠森科技构成关联关系。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樊利平回避表决。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济东、常增明、魏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方式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在本次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签署相关协议。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