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龙腾股份因经营发展需要,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农行流贷 1.3 亿、农行基建项目贷款 1.1 亿元、江苏银行 0.6 亿、工行 0.5 亿、高邮农商行 0.5 亿、其他银行(含中标项目工程所在地项目贷款)预计 2.1 亿,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基建项目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等。公司实际控制人龙慧斌和许福萍及关联企业扬州龙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天顺物流有限公司同意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提供抵押、连带责任保证等任何形式的担保。2025 年 2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申请新厂区建设项目贷款暨资产抵押以及关联担保的议案》中担保方式同时适用于农行全部授信下用信担保,新厂区建成后以房地产抵押。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均无需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金融机构与关联方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方为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单方面获利的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关联董事龙慧斌、龙腾无需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