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财务问题。问询函涉及智云股份的营业收入增长、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应收账款、存货、在建工程、商誉减值测试及其他应收款等多个方面。具体问题包括: 智云股份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03%,但净利润同比增加73.80%,要求公司列表说明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并解释在实物销售量下降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28,158.37万元,要求公司列示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的详细信息,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存货账面期末余额为47,867.80万元,要求公司说明发出商品的新增及结转成本金额,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在建工程“湖北智云长全自动化设备制造工业园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达26.09%,要求公司说明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减值测试的计算过程。 商誉减值测试显示,智云股份未对剩余商誉5,381.38万元计提减值准备,要求公司说明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及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其他应收款的前五名金额合计17,181.71万元,要求公司说明应收款形成原因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对天臣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变动情况,要求公司说明变动情况及确认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股民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投资损失的可向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若最后的处罚下来,证实该公司存在虚假陈述,那么股民可发起维权诉讼。 以上内容与数据,与界面有连云频道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