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开发出其他机械设备、汽车及配件、钢铁冶金等其他应用领域的非三一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向非三一客户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分别为3,851.58万元、8,276.90万元、21,254.23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34.91%,增速已经超过三一客户,拓展成效显著。公司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对三一客户存在一定的依赖,但关联交易比例较高符合行业和下游客户集中度特点,具备合理性。发行人长期与三一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发行人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非三一客户收入和订单规模不断增加。因此,公司对三一客户销售占比较高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发行人符合《科创板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lg...